| 编辑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内容应当促进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
大通一房地产公司为了推销房子,在广告语中使用绝对化语言,10月24日,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工商局对这家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10月15日,工商执法人员在大通桥头镇八一路一房地产公司售楼处检查时,发现售楼处印制并散发的房地产印刷品广告上印有“大通县最大的景观住宅小区”字样,这对购房者造成了误导。据了解,这家公司为了销售已开发的房子和扩大宣传,印制了5000份售楼广告。为此,工商执法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对这家房地产公司作出停止印刷品广告使用绝对化语言的决定,并处以15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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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内容应当促进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